目录:
派币是否会有诈骗行为
交易所违法吗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无罪
区块链发币合法吗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无罪
公司做虚拟币违法吗
派币是否会有诈骗行为
1、欧易交易所这是一款非常老牌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平台为我们提供安全、专业的数字货币交易体验,给新手提供完整的流程引导,让你可以轻松的进行上手,同时还有客服24小时在线为你解答疑惑,为你提供最优质的的服务。
2、派币不合法,是骗局。派币本质上就是一个传销币,假区块链,打着“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等概念的口号开始非法吸金,骗取投资人的钱。 ?所谓币就是人家服务器上的一个数字可以随便改,想封你号就封你号(比如你在他们的讨论群揭露骗局就会被封号),随时可以关服务器跑路。
3、派币是一种新型的加密货币,由斯坦福大学博士团队打造,是给普通人的一次赚钱机会,币友只需要在手机下载派币App就能免费挖矿获得派币。据媒体报道,许多币圈人士认为,派币扩张的模式和传销很相似。不过,派币是否是“空气币”暂无定论,但其美国官网并未备案是事实,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4、内部群忽悠人互相交易,把这种编造的虚拟货币换成现钱,基本上所有说高价收的都是机器人托,你卖根本没有人收,只能忽悠接盘侠来收(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去知乎发广告,找接盘侠啊)。(类似的骗局:英伦大厦 等虚拟养成游戏,相关可百度骗局详情)
交易所违法吗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公民投资和交易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这种情况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虚拟货币也是一种个人资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被骗金额较小,即使去报警,警方一般也不会去立案。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额太小,达不到立案的标准;而是侦破难度较大,浪费人力和物力。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无罪
1、是违法的,倒卖虚拟货币是属于非法经营的行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
3、根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都需要申请相关经营业务。
4、“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区块链发币合法吗
1、按照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同一传销行为可以被认定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而最终按照重罪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2、上面的问题不仅涉及到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分,而且定罪的差异,还关乎到涉案人员是否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了维护涉案人员利益,防止被错误定重罪,本律师针对两罪名的区分与辩护要点总结归纳如下:
3、随着区块链、代币、Token等概念的传播,以“拉人头”、“入门费”的方式骗取财物的“传销”行为也产生了新的变化,不再是单纯的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为名收取“入门费”。而是以推销传销平台内部发行的虚拟代币/Token等所谓的虚拟代币的方式收取“入门费”。这种新类型的传销活动具有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的风险。
4、在这种新型传销活动中,新加入者以购买虚拟代币/Token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在获得加入资格的同时也被许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给予回报或者利息(包括但不限于:锁仓理财、搬砖套利、回购、按比例释放返还、参与众筹、ICO、稳涨不跌)。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无罪
1、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2、《解释》第二条是对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具体行为方式及其界定的条款。其立法初衷为:发生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特别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手法隐蔽,各具特点,且涉及诸多专业性知识。为便于实践把握,经对各种多发易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进行甄别分类,并结合具体发生领域和行为特征,第二条列举十种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的具体情形。
3、参考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本身属于融资行为的本质,什么样的“虚拟币交易”在此列就非常明确了,我们非常熟悉的ICO、IEO、STO、IMO、IFO等,都在此列。这一点,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进行过明确。
4、这次《解释》增加了一条,作为第十三条:“通过传销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同时又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做虚拟币违法吗
1、法律分析:投资虚拟货币属于违法活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在我国交易和流通。该公告指出,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