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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币是什么东西
黑马币是真的吗
虚拟币打新骗局
广州核酸造假事件
马克币是什么东西
1、当下,各类金融诈骗案件频发,种类繁多。马克币是一种虚拟货币,以投资小、收益高为诱饵,主要模式是由上线介绍下线,通过向指定账户汇相应级别投资款获得分红收益,其形式与传销无异,且在中国已明确虚拟货币不可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金融机构有义务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该类投资往往周期短,跨国家多,到返利高峰就直接关闭网站,资金难以追回,已被公安机关立案。经办柜员和派驻业务经理利用平时的案例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本着对客户负责的
黑马币是真的吗
1、●金字塔骗局的运作规则,就是用后一批投资者存入资金中的小部分,支付给前一批投资者作为投资回报利润, 以此吸入更多资金,循环往复,使得债务底座按照几何级数倍增。直到当投资人数达到临界点,新增资金难以支付利息时,整个金字塔诈局就土崩瓦解了。
2、●以“复利投资、游戏理财、网络理财”等为名的资金盘网络传销:finnciti、SMI、MBI、马克币、暗黑币、百川币、MMM、宝马俱乐部、新加坡TEC、香港爱联国际、云数贸联盟、红通商务、金路游戏、开心部落、大唐帝国、阳光环球商务、SMI、吆喝天下、东亿国际、3A游戏理财、帝盟国际、知名度广告、创意广告、汤逊广告、百利达、汇丰国际、盛世长城、阳狮环球、哈瓦斯领薪传媒、奥美环球、美国赢鑫国际、香港九一国际、香港泰达白银奖励计划、IPAcap游戏理财、恒美广告、百利国际、香港乐游国际、盛鸿网络、中国爱舍集团、ASG游戏理财、信安游戏理财、KKR游戏理财、众惠网、PRA游戏理财、PDT全球理财、金码IFS游戏理财、MCM国际广告、奥尼、世界游得网、NEI游戏理财、阳光乐园、艾生活、GMO拉伸股、SVICAP游戏理财、麒麟商务、湖南中鑫生物、完达山天一股权、兴和投资、凤凰国际财富网、慈行天下、不抱怨活动、深圳鼎盛科技、欧盟国际投资理财、皇族国际、KLEO佳利、慈善创业联盟、全球创富联盟、美国稀土投资、军绿益商、英国富绑投资、博通控股、富广文化传媒、美国保德信理财、美国大富豪社区理财计划等等。
3、__biz=MjM5OTY0NjA4MQ==&mid=402712979&idx=1&sn=1428c1239eb9f75d2922b8c1ad9d0e95&scene=3&srcid=0412qqcLr0WBd97DRoPkBwLn#rd
虚拟币打新骗局
1、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常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通常集中控制少数个人或公司账户吸纳、转移资金,又通过互联网媒介建立传销网络扩大集资规模,手法通常同时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场外非法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乃至犯罪活动的特征,但又与每一类违法犯罪活动不尽相同,造成在具体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难以定罪。
2、现实生活中,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服务器往往放置在境外,即境内行骗、境外数钱,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在利用虚拟货币向社会公众募集大量资金后,幕后实际控制人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将资金转移出境,手法隐蔽,十分不利于监管。即便投资人发现上当受骗后,由于资金已出境,交易数据不能获取,根本无法追索,最终只能是“人财两空”的结局。
3、各种虚拟货币平台普遍将“比特币”保证其币值不易被操纵的“区块链”“去中心化”等技术宣称为本币种的技术,有的还以国际组织、跨国金融集团命名,有的则直接将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研究推进的数字货币技术与本币相混淆,用于“背书”,迷惑性极强。
4、以平台自创的虚拟货币为投资载体,投资买入虚拟货币称为“提供帮助”,卖出虚拟货币称为“得到帮助”。投资者(买方)在确定投资额度的基础上,由系统匹配卖出虚拟货币的投资者(卖方)。系统匹配时间为1至14天,在等待匹配期间,卖方可享受每天1%的投资收益,收益以账户里增加的虚拟货币体现。匹配成功后,买方需要在72小时内转款给卖方,并上传付款凭证,卖方也需要在72小时内确定收款。至此,卖方完成投资获利退出,买方身份转换成为卖方,并等待系统再次匹配下一位买入虚拟货币的投资人,以此循环。
广州核酸造假事件
1、3月19日,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近期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这起纠纷中,高某梅称与被告陈某年是朋友,所以委托陈某年购买、投资“马克币”等虚拟货币,但是现在购币平台APP无法打开了,投资的款项也无法赎回。她主张,陈某年作为受托理财方应当返还投资款。
2、而陈某年则认为,高某梅仅仅是通过自己的渠道购买虚拟货币,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委托理财合同关系,虚拟货币投资本身就具有极高的风险性,高某梅是自愿投资,盈亏应当自负,同时,陈某年认为自己也是“虚拟货币投资”的受害者,其已于2020年11月4日以涉嫌网络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3、该案承办法官陈敏在审理过程中查询得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已于2020年9月29日立案侦办曹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逃人员登记表载明:“曹某某等自2018年7月以来,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组织社区、设立层级结构,直接或间接以人头为返利依据,吸引群众投资2万元、3万元人民币参与所谓炒作虚拟货币活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4、中国驻西班牙使馆也于2020年11月28日发布信息提醒旅西中国公民警惕“标会”“马克币”等金融诈骗行为,文中提醒“部分旅西中国公民受高额回报引诱,通过私下融资方式参与‘标会’集资或投资‘马克币’项目,巨额资金被转移后,发现上当受骗,追悔莫及。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已指导有关人员在西班牙和国内报警,相关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