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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比特币提现1亿违法吗
比特币是啥玩意儿
比特币买卖合法吗
私自挖比特币触犯法律吗
卖比特币提现1亿违法吗
1、比特币是否合法,取决于各国的货币主管部门的态度。 比特币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威胁传统货币的利益,货币发行者不会把权利让给一个p2p的开源算法。因此各国政府很有可能宣布比特币非法。 一旦各国政府宣布其非法,可能短期内对其价格产生巨大波动。可能是崩盘,也可能是暴涨。因为各国底层民众明显对他们的政府有抵触情绪。 同时,政府的禁令会导致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关闭。交易平台关闭后,比特币只能私下流通变现,对它的兑现能力会有较大的打击。但由于比特币本身的特性,为各国官员提供了一个受贿、洗钱、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绝佳渠道。尤其在各国官员公开财产的大趋势下,比特币为其提供了一种很好的匿名持有巨额财产的方式。从这个角度讲,也许有官员积极推动比特币合法化。或纳入监管 北京时间2013年5月7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简称“CFTC”)官员表示,正在考虑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是否适用于该机构的法规。CFTC是美国衍生品行业的最高监管机构。而比特币被誉为独立于传统权威之外的货币,而如果对它的监管加大,可能会给比特币的支持者们带来挑战。 CFTC主要监管衍生品合约,其职责在2007至2009年的金融危机后得到极大扩张,还有监管零售外汇交易商的全面权力。作为CFTC的五名委员之一,巴特?奇尔顿周一称,已经要国内数字货币平台求该委员会考虑监管比特币一事,以确定消费者在使用比特币时是否需要额外保护。[15]香港政府已经批准GBL电子货币交易中心经营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这个将是比特币发展的重要里程碑。GBL虚拟电子货币交易中心完成了股权变更,拥有了虚拟电子货币兑换业务的经营范围。
比特币是啥玩意儿
1、虚拟货币这个概念最初是怎么来的呢?它最早来自本世纪初年互联网和网络游戏,发行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里,用于购买互联网服务或者网络游戏里的装备道具技能等等。列举一下其中最著名的代表:比如腾讯QQ上的Q币,魔兽世界里的金币或者金都属于这一范畴。
2、在那个年代,网络构建的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是有着泾渭分明的界限的。80后在那个年代还是当前00后这样朝气蓬勃的“新世代”,那个时候微信这样的超级应用还没有出现,35岁以上的多数人群离互联网还很远,甚至是完全没有交集。
3、这使得在那个年代用“虚拟”和“现实”来定义线上和线下好像也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尤其是在当时35岁以上掌握核心话语权的人们看来。但如果按照当时那种视角,恐怕现在的支付宝余额和微信零钱也会被当成是“虚拟货币”。因为它们都是线上的,
4、很意外,它们唯一的区别就是能否在现实世界里使用。或者说,微信零钱就是Q币这个最著名的“虚拟货币”在现实世界中的马甲。它们本质上都是腾讯及其关联公司对用户的负债,或者引用财付通用户协议里的原话,就是一种“预付价值”。
国内数字货币平台比特币买卖合法吗
1、我先讲述一下比特币的特征。比特币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比特币是被设计为允许匿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比特币既可以被以计算机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个人电脑中,也可以储存在第三方托管服务。 不管以何种形式保存,比特币都可以通过比特币地址发送给互联网上的任意一个人。P2P的分布式特性与不存在中央管理机制的设计确保了任何机构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币的价值,或者制造通货膨胀。
2、比特币网络不是由一个中央机关控制的。每一台机器挖矿和比特币交易流程构成了网络的一部分,并且一起运行。这意味着,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中央机构不能通过货币政策使其崩溃。
3、比特币的区块明细,可以查看每一个比特币地址交易的细节,Blockchain上有实时交易记录。也就是说,如果用户公开一个比特币地址,任何人都可以查看该地址的交易明细。但是并不知道该地址的用户是谁。
4、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在前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之内。
私自挖比特币触犯法律吗
1、了?其实严格来说这样的做法也算违反规定的;所以明确的告诉你,违法。根据虚拟货币“挖矿”八项措施来看,可以说是做到了 “无缝”打击。既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提供场地、电力支持者下了“铁令”,也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挖矿”行为主体予以震慑。追责措施包括问责、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甚至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等,措施不可谓不严厉。
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体量小、隐匿性强,因此也给散户找到了“挖矿”的生存空间。目前仍有不少个人、商家,其中就包括网吧经营者利用配备有高性能显卡的电脑,一边“挖矿”、一边炒币;此外还有一部分是经营显卡、硬盘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生意的商家,在监管打击“挖矿”后,硬盘销售生意受到影响,于是商家个人开始自己研究“挖矿”和炒币。
3、对此现象,与此前仅打击“挖矿”相关产业链所涉企业不同,此次八项措施将网吧以及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有关个人,也列入在内。其中,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
4、此外,八项措施还提出,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XQ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